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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行为,具体是指什么?

信息来源:深圳市信访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1-08 14:19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是指信访人不听工作人员说服、劝阻,在非工作时间仍待在信访接待场所不离开,扰乱工作秩序的行为;在信访接待场所滋事,是指信访人在信访接待场所吵闹、辱骂、打架、起哄闹事,或者损毁、破坏、占用信访接待场所的办公用具或者其他财物的行为。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包括婴幼儿、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患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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