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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1-09 15:26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力度,为持续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支撑。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党员干部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重要指示精神与《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见行见效。扎实开展专题学习教育,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内容涉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纲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等。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组书记、局长江育良同志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年度计划。扎实推动年终述法工作常态化,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述职报告。局主要领导统筹部署,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协同,共同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工作。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稳步推进区域环评工作

  2025年目前已印发实施3个先进制造业园和观澜-福城、民治-观湖两个片区的区域环评管理清单,龙华区实施区域环评改革的范围已达到124.16平方公里,覆盖辖区总面积的70%以上。

  (二)加强信用修复工作落实

  按照“谁处罚、谁告知”原则,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向被处罚的涉企行政相对人一并送达《深圳市生态环境失信记录告知书》和《深圳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提示函》,实施“三书同达”工作机制,协助企业完成信用修复。

  (三)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严格落实《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工作制度》,规范局内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文件清理工作,经核查,我局无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文件。

  三、全面深化依法行政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审查管理

  2025年我局未牵头起草需以区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对已实施的《深圳市龙华区建筑工地扬尘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次修订)》重点评估实施后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及原因。对本年度起草的其他政策措施《龙华区民治-观湖片区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龙华区观澜-福城片区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理清单》,按要求完成内部法治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并按规定程序报送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报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二)积极构建政务合规审查长效机制

  将法律顾问审查工作纳入日常决策流程,形成常态化合规审查机制,对局内合同、协议及招标文件等进行严格的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对合同、协议和招标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有效保障决策合法性,为局内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三)规范行政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不断规范行政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2025年以来全局被复议案件17宗,其中1宗被撤改,其余均维持,复议后被诉案件0宗;行政诉讼案件1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无败诉案件。

  (四)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制度

  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严格执行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的《深圳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指引》《深圳市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工作指引(试行)》等文件要求。2025年共筛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287条,办理2宗典型案件,最早完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工作指标,工作进展名列前茅。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一是完善执法监管机制,统筹各类监督检查任务,扎实做好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充分运用科技执法、联合执法、溯源执法等手段,“零容忍”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025年以来,出动51773人次,检查20232场次,立案调查281宗(102宗非现场执法)。二是深化跨部门联合执法,积极推行“小联合+大联合”执法机制,响应市局印发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发起联合执法25次,检查企业156家。三是落实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制度,通过联合检查机制,减少入企检查次数,提高检查效率,2025年以来通过“综合查一次”检查企业156家次。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切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常态化做好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公示和动态更新工作,通过持续完善行政审批管理、现场执法七步走等执法系统功能模块进一步规范入企检查行为。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相关工作,2025年至今共抽查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210宗,暂未发现问题。积极推进“扫码入企”工作,减少对企业不必要干扰,目前已开通执法人员执法监督码系统账号,并于6月16日起启用执法监督码“扫码入企”工作。

  (三)扎实提高执法成效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2025年以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87宗,行政检查452宗,行政许可决定1038宗,均按要求公示。二是按要求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100%。三是扩大正面清单管理范围,对正面清单内企业实行免检制度,提高执法效能。2025年以来龙华区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171家,其中抽取正面清单企业12家,通过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监控系统以非现场执法检查方式完成检查12家,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

  (四)创新执法方式

  完善非现场执法制度机制,落实《深圳市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执法能力提升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现场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保障非现场执法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加大科技赋能执法力度,强化移动执法系统运用,规范开展行政检查全过程记录,落实“无系统不执法”要求。提升智慧监管水平。促进业务由传统“末端监管”向“过程+末端监管”的精细化、智慧化管理转变,探索非现场执法的管理思路,提高非现场执法的能力,切实为基层执法人员减负。

  (五)探索建立企业环保信用评价体系

  持续开展龙华区排污单位信用评价工作。本年度已完成四次信用评价工作。第四次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结果:涉及龙华区企业366家(其中,环保警示企业2家、环保诚信企业18家、环保良好企业346家)。

  五、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依法接受监督,有效化解信访矛盾

  一是加强社会稳定风险源头治理,强化风险研判机制和早介入早处置机制,推动落实维稳责任制。积极落实“弱信号”工作机制,做好前端处置工作,2025年至今梳理排查“弱信号”案件并积极协调属地管理所开展化解工作,确保未发生重大舆情。二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我局对外公布局、所投诉电话,积极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三是做好信访案件排查工作,2025年以来,未发生涉环保规模性赴省进京上访事件,总体形势平稳。四是聚焦“1+1+N”调解模式深化改革,推动形成各类调解协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做实行政调解,拓宽案件来源,探索建立联合调处机制,强化重点领域行政调解。

  (二)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一是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的《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八五”普法规划》为基础,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2025年普法工作责任清单》,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和落实普法工作各项任务。二是积极构建“线上+线下”普法联动工作机制,线上依托《一线普法》、龙华法治公众号等平台,定期推送异地执法等法治化营商环境资讯。同时加强执法直播,2025年6月6日晚,执法员李秋良、石秀怡会同第一现场记者对考点周边建筑施工工地进行直播式执法活动,先后前往龙华区民治街道“上城学府项目”及“中洲迎玺花园(三期)主体工程项目”进行执法检查,通过以“直播式”执法为枢纽,让更多广大群众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线下依托“六五环境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精准普法,通过设立宣传展位,派发印有宪法宣传标语、生态环保内容的宣传折页及定制帆布袋,将法治理念融入日常用品,增强普法亲和力与传播实效。同时,我局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示范作用,报送典型案例共15宗。

  六、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改进情况

  针对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针对法治意识仍需进一步提升方面,我局邀请法律顾问进行系列法律法规培训,对新修订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深入解读,确保一线执法人员能够准确理解和应用。二是针对普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仍需进一步扩大与深化的问题,我局探索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积极构建“线上+线下”普法联动工作机制,线上依托《一线普法》、龙华法治公众号等平台,推送法治资讯进行普法,线下依托“六五环境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进行线下宣传普法,印发宣传折页及帆布袋,吸引群众参与学法,有效拓宽宣传渠道。

  七、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部分案卷在文书制作、证据固定等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形,影响了案卷整体质量,导致案卷评查存在扣分。文书派送、证据补证不及时,影响案件办理时限。二是执法科技赋能与创新应用需进一步深化,非现场执法在流程规范、设备公示、数据应用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需严格落实《广东省非现场执法管理办法》《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非现场执法工作指引》《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超时施工类非现场执法工作指引》等要求,健全全流程管理体系。

  八、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是持续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执法技能练兵、法律法规专项解读等方式,系统性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与专业能力。建立健全常态化案卷评查机制,以各管理所为单位,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以查促改,切实提升文书制作、证据固定水平,夯实依法行政基础。二是深化智慧监管与科技赋能,推动无人机、远程监控等科技手段与生态环境执法深度融合,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加强远程喊停设备以及鹰眼系统等高新技术应用,为锻造高素质执法铁军提供技术支撑。三是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同机制,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行政执法衔接,在案件调查阶段提前介入,同步推进损害赔偿线索筛查,探索推行“行政执法+损害赔偿”一体化办案模式,提升案件办理综合效能,彰显“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原则。四是深化探索企业环保合规建设,健全企业环保合规建设制度,严格落实《深圳市企业环保合规建设指引》《深圳市企业环保合规指导清单》要求,加强企业指导与服务,推动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构建政府监管与企业自律协同共治格局。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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