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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1-06 16:46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25年,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依法行政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领会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法治信仰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狠抓落实,在深刻理解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推动住房建设和城市更新工作再上新台阶。依托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局党组会“第一议题”等,集中传达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等56次,开展“三会一课”学习150余次,推动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树立党员干部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推动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法治轨道上推动住房建设和城市更新各项工作。

  (二)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把住房建设和城市更新领域全面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谋划好、推进好、落实好,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局党组会等,集中传达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等,认真领悟新思想、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全方面,推动住房建设和城市更新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同时,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住房建设和城市更新领域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遵循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合法性审查机制,高标准做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现行有效部门规范性文件6件。2025年承办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事项1项、废止区政府规范性文件2项,均按照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法定程序,全面、及时地执行相关要求,确保决策执行的质量和进度,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科学性、公正性。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强化法制审核,规范行政执法。法制部门全流程跟进行政执法案件,通过审核机制保证执法文书合法合规,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和败诉风险。行政处罚立案33宗,召开案审会集体讨论重大案件8次,作出处罚决定书24份,不予处罚决定书4份,处罚金额118.05万元。二是规范涉企执法,护航营商环境。制定印发《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严格规范涉企执法。制定“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计划6个(2个为跨部门联合检查计划),将辖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招标投标等列为重点执法领域,持续压减上门检查次数,完成对34个检查对象的行政检查,其中仅9个为现场检查,其余25个为非现场检查,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建设,提升人员素质能力。开展行政执法相关培训12场,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1次,确保局137名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全局176名干部职工在学法考试中完成率100%、优秀率95%。四是支持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立足住房建设领域实际,积极配合市、区收回清理行政执法事项工作,对上级决定收回的小散工程、应报建未报建等领域,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监督作用,承接好收回事项监管工作。

  (五)筑牢审查防线,持续增强政府治理法治效能

  一是认真落实法制审核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对住房建设和城市更新领域重大事项,提前进行合法合规研究,防范法律风险,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规避法律风险。2025年,法制审查合同、政府信息公开、信访等各类文件1000余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500余份。维护司法权威,高标准做好涉法涉诉工作。随着住房建设、城市更新领域工作的不断推进和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日益增强,人民群众对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期望越来越迫切,复议、诉讼案件量与日俱增。2025年全年共跟进各类涉诉案件102宗,其中行政诉讼72宗,行政复议30宗,组织参与案讨会35场次,提高行政应诉质量和效率,本年度行政诉讼、复议案件胜诉率99%。此外,行政诉讼案件开庭共32次,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

  (六)深化法治教育培训,落实普法主体责任

  一是扎实开展内部学法培训工作,实现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持续提升。面向执法人员等业务骨干开展培训12次,发布每日微普法206期,切实增强普法队伍力量,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二是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分层分类开展外部普法宣传活动。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房屋安全宣讲1次、物业管理宣讲4次、燃气安全宣讲4次、工地安全生产大讲堂6次,发放普法材料1500余份,营造良好学法氛围,增强公众法治意识。

  二、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一是针对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存在难点堵点问题。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对于纳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事项,积极创新培训方式,安排执法人员全程参与跨部门联合执法案件,从案件立案、调查取证到决定送达全程跟进,并同步讲解关键环节要点,强化与街道办事处协同联动,努力提升治理效能。

  二是针对日常履职行为与应诉标准之间存在差距问题。通过加强办文时限预警,明确执法处置全流程标准,从源头杜绝超期答复、执法不全面等程序瑕疵;推行办件全过程“留痕”管理,要求信访事项办理、答复反馈等全流程形成书面记录等可追溯材料,全面规范履职程序;定期组织普法专题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程序合规意识,将“依法履职、规范留痕”内化为日常工作的自觉行动。整改以来,全局行政诉讼败诉风险有所降低,依法行政水平得到实质性提升。

  三是针对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问题。通过集中培训与线上学习双向发力,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情景模拟等形式,开展全方位、多维度业务培训,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思维愈发牢固,对法条适用、执法流程及文书制作的掌握更趋熟练,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与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推动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完善“事前指导、事中监督、事后评查”的全链条执法监督体系,为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我局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对普法工作重视度不足。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干部职工对普法工作的认识存在偏差,认为普法是“软任务”,普法主动性不高。同时,在普法队伍建设方面,我局法律专业人员数量较少,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等学习不够深入,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能力薄弱。

  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有待强化。部分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法治素养仍有待提升,缺乏良好的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和调查取证能力。在一些涉及复杂法律关系的案件中,不善于收集关键证据导致部分案卷证据收集整理不够完善规范。部分执法人员对法律的理解仅停留在理论层面,对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掌握不够扎实,无法精确判断违法行为的性质和责任。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6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紧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关键环节,细化举措,明确责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具体事项落实。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赋能法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为统筹推进法治住建、法治更新提供可靠的理论保障,确保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二是继续健全应诉机制,提升应诉工作质效。完善应诉工作规程,进一步明确行政应诉的职责分工、流程衔接、时限要求和工作标准,规范答辩举证、出庭应诉、案卷归档等环节,确保应诉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行。继续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展现政府尊法守法的良好形象,促进实质化解争议。

  三是健全行政执法机制,提升执法效能。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压实工作责任,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培训,规范执法行为和程序,提高执法专业性,保证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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