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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罗湖区水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1-07 17:4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安排,切实提高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全民水务法治素养。现将我局今年法治政府建设总结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全面加强法治建设。

  举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4次,领导班子读书班4期,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27次,机关党委及各党支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32次、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23次,全局开展警示教育6次,谈心谈话约30人次。通过多样化开展集中学习并强化个人自学,以案“促学”、日常“融学”,进一步提升水务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战斗力。二是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我局法治建设工作中总揽全局的领导核心作用,局党组会议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更好发挥统筹抓总、统筹督促作用。三是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推动法治罗湖建设。根据《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制定实施《罗湖区水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领全局干部职工始终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治水、依法管水。

  局党组书记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党委会深刻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新时代治水工作中的实践要求。以书记领学的方式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修课程。

  局长牵头制定《罗湖区水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通过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目标、重点任务及实施方式进行了深入剖析,确保依法治水任务落地见效;二是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组织专题研讨班重点研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新颁法规;三是带领全体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完成2025年度学法考试培训,参加率和优秀率100%。

  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述职必述法"工作要求,在年度述职中专项报告依法决策执行情况、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及个人法律素养提升成效三项指标,形成主要领导带头述、分管领导重点述的示范格局。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举措,数字赋能强服务。

  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罗湖区涉水行政审批事项55项,均已实现“全流程网办”和“一次办”,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公布办事指南及深圳市下发的行政许可清单事项规范化实施政务服务,大力优化审批环节,已实现秒批事项5个,即办事项17个,纳入“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事项5个、“上门办”服务事项3个、“视频办”服务事项2个,电子证照签发率100%,截至目前,已办理罗湖区水务行政审批事项824宗。

  (四)夯实依法行政体制基础,严把法制审核关口。

  一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清理和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依法开展法制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审查清理工作。二是在决策过程中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把局内招标需求、合同及工程延期等重大事项的法制审核,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截至目前出具法律意见书202份、审核行政处罚案卷并出具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意见书21份。

  (五)深化体系建设推动行政执法现代化,创新柔性机制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推进落实涉水务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改革制度。2025年,在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改革调研基础上,对下放事项中专业性强、街道承接存在困难的部分水务执法事项,重新调整由区水务局承接。现已完成相关执法事项交接工作,确保执法职责顺畅衔接。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强化排水、水土保持以及河道等相关管理工作,将在建工地涉水工作纳入重点监管领域,提升行政执法主动性、目的性、规范性。三是开展柔性执法方式,通过柔性执法提“温度”,在涉企执法工作中,严格落实包容审慎监管要求,优先运用教育提醒、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行政提示、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推行“执法观察期”制度,在法律法规及政策框架内,综合考虑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主观过错程度及危害后果,对执法观察期内的当事人优先采取柔性执法方式,运用非强制性监管手段,确保执法成效。        

  (六)健全执行闭环体系,夯实档案管理基础。

  一是贯彻落实《深圳市罗湖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指引(试行)》,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对涉及民生或者重大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在“罗湖政府在线”相关专栏征求公众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提高征求意见的覆盖面。二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实现全过程电子化和纸质化同步记录和目录化管理。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一是全局人员积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参与行政调解工作能力。二是引导行政相对人对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三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八)严格依法行政实现应诉尽诉全覆盖,夯实信用根基 筑牢数据质量生命线。

  一是自觉接受司法、检察及政府督查的监督。2025年以来共新增行政诉讼案件2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二是主动落实探花公开 。2025年以来,政府在线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06条。三是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积极落实公用信用信息资源目录,依法依规认定、归集、共享、公开信用信息,严格按照“双公示”信息作出的时限要求,及时正确的上传公共信用信息数据。今年我局“双公示”数据报送未出现瞒报、迟报、错报等问题,信息公示的数据合规率、及时率为100%。

  (九)公平竞争审查开展情况。

  一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探花 办公厅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要求,我局于2025年5月制发《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公平竞争审查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工作制度》,截至目前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内部特定机构已审查招标文件25项;二是通过举办周末课堂组织学习《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等法规、指引,结合国内公平竞争审查典型案例及公平竞争审查重点问题解读,增强对公平竞争审查重要性的认识,掌握审查标准、程序和方法,确保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时,严格履行审查职责,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二、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我局对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进行了改进,针对行政执法规范化有待强化问题,2025年我局根据法律最新修订情况,加强开展水务业务知识培训并通过组织学习《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等规范文件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

  三、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

  我局积极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治宣教力度要进一步加强,普法效能需提升,但创新性和互动性仍需加强。二是案卷制作水平待提高。随着省市区案卷评查标准的提高,案卷制作需遵守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要求的增加,合法性和规范性的注意事项更细化,现有案卷制作水平仍需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坚持党的领导,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成果转化为水务治理实践,进一步增强水务队伍法治建设。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充分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6·5”世界环境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培训及宣传活动,多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开展活动。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提高案件质量。高度重视案卷评查工作,将其作为规范行政执法的关键环节。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制度,持续加强案卷评查力度,并通过综合分析、通报反馈、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深化评查结果的运用。通过以评促改、以查促治的方式,不断提高案卷质量水平,规范行政执法。

  (三)积极学习其他单位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好的经验做法,丰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式方法,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水平,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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