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罗湖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锚定产业转型升级目标,强化法治赋能,为罗湖加快建设“三力三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稳“方向盘”。一是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切实增强深学细悟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年开展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28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8次,其中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研讨1次。二是坚持以科学理论指导实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一体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法治调研服务决策工作,《完善<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若干探索》获评2024年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深调研优秀奖。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细耕“责任田”。一是注重统筹协调。稳步推进述法工作,协调组织全区256名党政领导干部形成书面述法报告,围绕10部新法新规统筹安排“局长讲法”活动,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组织我局国家工作人员完成学法考试,参考率、优秀率均达100%。二是注重示范带动。局主要负责同志积极参加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全区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等,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动全局干部跟着学。三是注重责任落实。局主要负责同志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司法行政系统重要工作全力推进,全程过问、带头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三)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系好“法治扣”。一是扎实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流程跟进、指导区各相关部门完成5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个听证事项法定程序,其中我局承办的《罗湖区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举措》于2025年9月24日正式印发。二是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强化区重点专项工作法治保障,依法化解项目堵点,提供清晰法律路径。做好产业发展保障。制发我区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提升内部风控能力。三是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构建“书面审查为主、当面研讨相结合”的日常会商机制,开展全区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清理,全年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100%;清理2份行政规范性文件、1份政策性文件。四是健全行政复议应诉机制。推动行政复议官、行政复议委员会等工作落地,完善行政复议协同联动、复议调解等制度,强化行政复议工作合力。五是依法规范法律服务业。按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六是建强基层法治工作队伍。实现“法律明白人”社区全覆盖,全区在册“法律明白人”366名,每个社区至少配备4名。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协调,搭好“阳光窗”。一是完善涉企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构建囊括“一卡监督、两书同送、三张清单”等举措的涉企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推动全区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行为,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二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落实“扫码入企”。强化监督,围绕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提出21项措施,抽查执法部门执法案卷,规范执法行为。三是强化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全年组织4场综合法律知识考试,235名执法人员参加,合格率达90%以上。2025年,我区在全市第二届行政执法综合能力与创新竞赛中,场景式脚本获“组织奖”、两个案例入选全市十个优秀行政执法监督案例,获奖数量全市第一。四是优化职能配置。明确街道执法权责边界,配合上级收回和清理部分下放街道的行政执法事项,有效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五)主动接受人大和公众监督,架好“连心桥”。一是全力支持人大监督“质量法援”建设情况,并向市、区人大代表作汇报。二是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要求,全年向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备案区府办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报备后未发生被纠错问题,备案通过率100%。三是用心用情办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以全过程跟踪反馈推动落实率与解决率双提升。全年办理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4件,全部在限期内办结。四是主动接受公众监督。通过罗湖政府在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余条;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办结1件。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年来,我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2024年度存在不足聚焦发力,在创新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强化法治建设统筹协调力度、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制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但从总体上看,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成效不平衡,部分干部对其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的领悟不够透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应对风险的能力仍有一定提升空间。二是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个性化执法业务培训力度不足。
三、2026年度工作安排
(一)坚定不移加强政治建设,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落实“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关键少数”作用,继续落实“局长讲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讲、模范践行。
(二)强化依法治区办统筹抓总力度,持续当好政府法制“参谋”。梳理编纂罗湖“十四五”法治建设成果集,制定罗湖未来五年法治先行示范城区建设实施方案,科学谋划罗湖法治建设发展路径。全面参与辖区法治攻坚项目,攻克历史遗留瓶颈,激活低效土地资源,助力产业提升。
(三)聚焦执法规范和复议为民,双轮驱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持续深化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全面推行服务型柔性执法。整合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监督资源,构建“复议—判决—监督”闭环。聚焦执法专业性与服务意识双提升,构建“培训+实践+监督”一站式能力提升体系,推动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构建涉企行政纠纷“全链条”化解机制,完善涉企复议调解机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建立涉企行政复议决定和意见书履行跟踪督办机制,着力打造公平高效、稳定透明、包容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