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福永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高质量发展目标,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年度重大政治理论学习任务,全年安排街道党工委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组织全体公务员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理论深化学习。
(二)紧密围绕上级工作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年召开2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会议,及时传达学习贯彻省委、市委及区委有关工作部署及最新精神。通过制定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清单、落实执法监督责任制、推动依法行政等,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街道主要领导主持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对重点法治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牵头制定《福永街道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等文件;完成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法工作,推动法治建设责任压紧压实。
(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开展“福永政法学堂”案例教学90期,培训人数达6000余人次;开展各类法治专题学习、讲座、研讨活动41场次,覆盖全体机关干部、社区“两委”成员及基层执法骨干;组织130名领导干部参加学法考试,优秀率达100%。
三、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亮点工作
(一)队伍建设新成就。2名网格员荣获2025年“全国优秀网格员”称号;1名调解员在全市调解员技能竞赛热身赛中荣获第一名,被授予“深圳市调解员学习先锋”称号;禁毒个案研讨及自学培训相关经验做法在全区获得推广;5名“法律明白人”组成的团队荣获宝安区技能大比拼团体三等奖,相关案例入选区典型案例库;承办宝安区首期“场景式执法培训”,工作成效得到上级部门充分肯定。
(二)法治经验新推广。“847355”平安密码工作法获评全国优秀网格化管理案例;“信用+合规”治理模式获广东省“粤信用粤精彩”信用建设培训会推广;街道楼栋长联合会调解案例获评市十佳案例、全区唯一。
(三)矛盾解纷新成绩。受理矛盾纠纷606宗,调解成功602宗,调解成功率99.34%,涉案金额1151.825元,有效挽回经济损失993.34万元。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深化企业合规建设。针对物流企业高频遇到的法律痛点,主动下沉服务,开展企业法律服务活动,全年累计组织合规法律服务活动5场,覆盖企业350余家次,组织福永辖区超150家物流企业签订“诚信经营公约”。
(二)提升涉企服务效能。聚焦物业、物流、建筑、医疗四大领域,提供法律咨询425人次;整治产业空间租赁市场“五乱”现象,引导股份合作公司降租稳企,为80家企业降低租金、水电等运营成本超4000万元;推广应用行政执法监督码系统,覆盖各类企业121家。
五、严格重大决策规范制定
依法确定3项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均已完成规定程序并进行公示。
六、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全年审查各类合同703份,出具专门性法律分析意见12份,组织法律顾问参加街道各类重要专题会议114次,为街道各项涉法事务提供了有力专业支撑。
七、筑牢行政执法制度根基
(一)全面推进严格规范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年办理行政执法案件257宗,共罚款104873.4元;帮扶指导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24家次,行政处罚266次,其中一案双罚7次。
(二)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执法。持续在查违拆违、安全生产、“六乱一超”治理等重点领域发力。超额完成宝安区下达的综合执法考评办案任务,在区城管局组织的案件评查中“零扣分”。
(三)强化执法监督协调联动。建立“专项督查+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和“1+N”监督管理模式,健全“案卷自查+定期评查”工作制度,共审查执法案卷225份,提供法律意见160次,审核执法文书180份。
(四)推进街道执法规范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全面落实《宝安区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要点》《宝安区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等工作要求,贯彻实施《福永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案件办理操作指引》。
(五)提升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创新研讨交流、案例复盘等培训方式,承办宝安区首期“场景式执法培训”;开展技能“大比武”,营造“比学赶帮超”氛围。全年组织10次案卷评查,随机抽查30宗,开展法律法规业务培训21次,合计651人次参训。
八、完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机制
(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收到检察建议书2份,针对发现问题逐个整改到位;积极配合人大执法检查、视察调研活动,收到市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179件,均已完成答复,满意率100%;依法推进探花公开 ,全年街道法定主动公开内容925件,依申请公开内容17件。
(二)加强内部层级监督。一是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治理,立案查处专项领域案件共17起;开展城市环境秩序综合整治专项监督检查25次,推进90项问题整改。二是制定《福永街道纪律作风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梳理20项具体任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48次。
九、夯实基层解纷基础
(一)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建设由138人组成的专兼职调解员队伍;组织全街道调解骨干培训,开展理论和实务培训11场次;提升队伍案例撰写能力,报送调解案例共9篇。
(二)持续优化调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7+10+N”多元化调解体系,“访调融合”机制深化运行。受理矛盾纠纷606宗,调解成功602宗,调解成功率99.6%。
(三)加强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首席法律顾问+律师团队”智库作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宗,行政诉讼案件4宗,实现司法审判“零败诉”目标。
(四)分级处置破解积案。建立“一周一研判、一案一策、一文一议”工作机制。针对5宗重大疑难案件,实行专人专案跟踪,动态掌握重大风险,实现案结事了、闭环管理。
十、优化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并实施年度普法计划,围绕“3·15”“4·15”“12·4”等重要节点,深入开展法治讲座、培训等普法活动1924场次;针对性开展防诈、禁毒、合规等专项法治宣传128场次;组织开展户外法治宣传活动630场次。
(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严格落实“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驻点律师到社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918次,参与社区人民调解共445宗,为社区审查合同172份,为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100份。
(三)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积极推广使用“宝AI法援”小程序,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4宗(含群案8宗),涉案347人次,挽回损失2175.7万元,有效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十一、以数字赋能法治政府建设
(一)有序推进政务服务。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全年政务业务按时办结率100%,服务满意度达99.96%;优化政务服务办事流程,组建政务服务小分队下沉社区;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及所属24小时自助服务区,增设智慧服务自助设备。
(二)赋能基层治理与“数字政府”推广。持续深化“访调融合”机制,累计办结案件20220件,办结率95.47%;推进智慧治理平台集成化升级,实现三大平台数据贯通,系统运转以来办结率达99.06%;民生诉求一体化平台按时高效处理人民网留言件149件,基层治理数字化转型成效凸显。
十二、强化突发事件应对法治保障
(一)完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邀请宝安区应急预案管理专家到街道开展应急预案编修工作培训,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编修体系;严格实施“双领导”值班、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五个一”应急值守机制。
(二)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依托智慧系统监测街道各项运行数据,统计分析辖区安全形势,建成“防、消、宣”一体化社区应急管理服务站8个,全年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2100起;组织开展指挥部搭建演练4次、现场实战应急处置演练85次,提升队伍实战能力和依法处置水平。
十三、存在的不足及2026年工作安排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针对2024年报告中指出的基层法治队伍力量、企业合规风险、普法形式单一等问题,街道高度重视并积极改进:一是组织开展“订单式”法治培训活动,提高基层工作人员法治素养;二是强化涉企服务与监管协同,推广应用“行政执法监督码”系统规范涉企检查;三是推行“点对点、全覆盖”普法模式,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
(二)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仍需深化,各单位涉企服务主动性、精准性有待加强;二是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持续提升,部分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仍需提高;三是基层法治基础仍需巩固,基层执法力量配备与繁重任务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
(三)2026年工作安排
一是提升干部队伍法治素养,筑牢法治思想根基。持续加强干部队伍法治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组织一线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各类依法行政学习,确保基层执法工作接得住、接得好。
二是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清单任务,明确任务分工与时间节点;狠抓执法标准化建设,重点明晰法律适用与裁量基准;加强涉企执法监督与执法监督码应用,推动执法规范化,提升执法效能;针对性开展企业合规指导与“法治体检”,完善小微企业服务。
三是提升基层治理效能,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访调融合”机制,积极培育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对标“九五”普法规划,运用以案释法等方式增强普法实效;深化“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打通普法宣传的“最后一米”;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专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