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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1-14 10:4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25年,宝安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党对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更加有力。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一是强化政治引领。通过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读书班、专题宣讲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强化统筹协调。切实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牵头部门作用,印发《深圳市宝安区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及任务分工表,认真落实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任务,做好有关机构、平台、场地、理论研究等保障工作。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部署会,区政府主要领导出席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全区法治建设专题培训,72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组织3407名领导干部参加学法考试。组织20名政法干警参加职务犯罪案件旁听庭审活动。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局长讲法”活动之学习《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带头并组织班子成员开展述法工作,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并通过配合开展法治督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大重大问题解决协调力度,确保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对区司法局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四是强化跨区域协作。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域改革,联合中山市有关单位,深化深中跨界调解协作,设立联合调解工作室,相关经验获市司法局推广。积极创先争优,荣获“全国调解宣传工作突出集体”称号、全市唯一。

  (二)做优法律服务,政府治理规范化法治化加快推进。发挥法治对转变政府职能的引导和规范作用,努力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一是政府机构职能持续优化。更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省级服务事项清单。梳理街道综合执法事项清单,明确2项街道配合履职事项。启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我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科对外使用“深圳市宝安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名称和印章。二是政务服务持续优化。印发《宝安区法律援助事项办理全流程监督管理办法》,建立“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改进”全流程监督体系,全年共提供法援咨询1.57万人次,处理案件1.17万宗,收到锦旗150面、感谢信221封,电话回访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开展“公证规范优质”行动,进一步拓展优化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服务措施,为老年人等群体开通“优先受理、上门办理”绿色通道。三是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加强企业合规指导,对辖区重点企业进行10期合规建设辅导,深化“三书通达”机制。设立法律服务“凤凰英才岗”并通过公平竞争审查。清理1件含有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内容的规范性文件。强化守信践诺机制,做到政府合同“履约零违约”。认真办理“@深圳—企事速办”企业诉求,满意度100%。开展世界知识产权日普法宣传活动,现场解答侵权证据保全等问题。四是应急法治保障持续优化。严格审查涉基孔肯雅热疫情防控政策文件,厘清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在防控工作中的法定职责。完善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开展辖区律所安全排查和安全培训,组织全局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及应急逃生演练活动。

  (三)推进依法行政,行政决策公信力执行力不断提升。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推动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高效运行。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推动将政府物业资产管理等5项事项纳入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将凤凰社区古建筑群保护规划等2项事项纳入听证事项目录,指导、督促公众参加、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全面落实,推动完成1项实施后评估。二是做好政府的法律顾问。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全年共办理法制审查、法律顾问事项2661件,为推动高端医疗器械和生物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38件政策文件出具审查意见。三是全流程管理规范性文件。全区年内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82件,新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8件、部门规范性文件5件,累计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17件次,备案通过率100%。开展民营经济促进法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定《法律服务“凤凰英才岗”项目实施方案》等政策性文件。

  (四)规范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提高执法执行力和公信力。一是行政执法机制不断健全。印发《深圳市宝安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引(试行)》《深圳市宝安区行政执法个案监督工作指引(试行)》《深圳市宝安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指引(试行)》,为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规范履职提供详细指引。深化街道综合执法改革,规范街道承接区级执法事项流程,明确回收事项衔接要求。探索跨部门执法、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指导有关单位主动对接兄弟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交叉执法行动等。二是行政执法程序不断完善。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走访检查律所103次,提请市司法局作出行政处罚12件次。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各执法单位适用“减免责清单”案件1095宗,开展非现场检查3.4万家次。三是行政执法方式不断创新。在全市率先出台规范市外异地行政执法协同联动工作指引,建立线索互通、执法协助机制。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畅通政府官网、12345热线等涉企行政执法诉求渠道,全面推行“扫码入企”,全区涉企行政检查次数同比下降12.7%,相关经验获《法治日报》专题报道。四是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加大。组建区级行政执法监督队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特邀执法监督员。开展职权下放“重放轻管”等专项整治,开展实地督导、明察暗访共24次,组织四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编发典型案例16篇。五是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开展10场行政执法综合培训,完成19批次执法证申领,组织参加全市“沙场秋点兵”执法竞赛取得佳绩。

  (五)深化多元共治,法治政府对法治社会的带动成效显著。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优势。一是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有效发挥。印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复议工作规程》,任命行政复议官,组建行政复议委员会,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37宗,同比增长27.5%,复议首选率超90%,92%行政争议在复议阶段得到有效化解,直接纠错25宗,纠错率1.46%。相关同志获评“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表现突出个人”、全市唯一。二是行政诉讼与行政调解工作有力开展。办理行政诉讼案件404宗,生效判决159宗,败诉率3.8%。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35宗。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盐田区法院搭建“复调对接”机制,强化12个部门行政调解委员会及10个街道调解室建设,受理60宗行政调解,成功调解14宗。三是社会法治观念全面提升。组织62家单位“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落实“以案释法”。全年累计统筹开展普法活动285场次、参与3万余人次,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行政复议必修课》荣获第六届广东省法治动漫微视频评选活动金奖、全市唯一,获司法部全国推广。四是涉外法治建设加快推进。出台宝安区涉外法治建设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形成全区涉外法治建设大协同格局。设立区级涉外法律服务中心,组建涉外法律服务顾问团,深入企业开展涉外法治体检与宣讲。持续加强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18名律师入选广东省涉外律师先锋人才及新锐人才库,1家律师事务所实现海外分支机构“零的突破”。五是公共法律服务多元供给。围绕妇女、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多元群体需求,开展“法润长青”“法援护苗”等品牌活动,设立“暖蜂”新业态群体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社区系列活动12场,覆盖全区10个街道。

  (六)强化制约监督,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加大探花公开 和监督力度,使司法行政工作始终体现人民意志、接受人民监督。一是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扎实抓好政法队伍建设专项巡查反馈问题整改。9件区人大代表建议、7件区政协提案全部按时办理答复,满意度100%。全年开展局内督查30件次,接受督查114件次。抓好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反映问题整改。主动接受法院、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定期召开社区矫正部门联席会议,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与专项检察监督。二是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2件,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办结率100%。落实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要求,完成涉企检查主体及检查事项公示。三是加强数字法治政府建设。上线“宝AI法援”小程序,累计响应咨询1.3万条、服务1.9万人次。升级“i调解”平台,强化与区委政法委等政务数据共享,注重保护个人信息。推广应用深圳市行政执法监督码系统,基本实现行政检查扫码入企全覆盖。

  二、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所列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多元调解员队伍的培养有待加强的问题,严格落实区人民调解员培养方案,组织113名调解员参加社工资格考试前培训,通过专项培训与实战演练相结合,有效提升调解员专业能力。二是针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完善的问题,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站点规范化建设,建立市、区联动监督指导机制,实地调研各站点,对照建设标准查找硬件配置、台账管理等方面的差距短板并进行整改。

  三、存在问题

  一是涉外法治人才储备有限,涉外法律服务供给与企业实际需求存在错配。二是行政复议专业办案力量亟需强化,特别是住房建设、卫生健康、土地监察等领域的纠纷,涉及范围广、案情复杂、矛盾错综,现有复议办案队伍的知识结构和经验储备难以对此类案件进行精准审理。

  四、2026年工作计划

  (一)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政府。一是制定出台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构建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实施、评估、清理全流程闭环机制。二是深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委员会运行机制,持续加强复议队伍专业化建设,全面提升行政复议调解和解质效,加强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联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三是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健全区、街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纵深推广“行政执法监督码”应用,严格规范涉企执法行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加强涉外法治建设。进一步完善宝安区涉外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打造高水平的涉外法律交流平台。加大培育优秀涉外法治人才力度,重点培养更多具有国际化视野和专业素养的律师人才,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

  (三)强化重点产业链法律服务。整合宝安区民营经济组织解纷中心与宝安区涉外法律服务中心资源,组建“重点产业链法律服务联盟”,广泛吸纳资深律师、知名企业法务负责人、公证员、仲裁员、调解员等专业力量,聚焦人工智能、网络与通信、智能终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法律服务精准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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