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思维先行,打造浸润式普法新体验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同。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列入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结合每月普法主题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专题学习会等法治讲座,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要求局领导带头学、中层干部主动学、全局党员共同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首要位置统筹谋划,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二)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地。召开宝安区人力资源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部署会,对年度法治政府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印发《2025年宝安区人力资源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将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细化,明确职责分工,并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建立领导班子述法考核制度,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和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述职报告。
(三)开展“劳动最光荣 合同必须签”普法,加强合规建设。在局官网显著位置公布劳动合同和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引导企业规范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制作以“劳动最光荣,合同必须签”为主题的劳动合同宣传动画,通过“湾区人才港”“宝安第一课”等线上平台及各类企业服务群广泛传播。举办2025年企业劳动用工合规讲座2场,深度解读最高法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助力区内企业应对劳动用工合规新挑战。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活动6场。在10个街道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全行业合规管理培训暨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合规指引+警示教育+安全培训”,加强行业自律,营造良好的就业和用工环境。组织“湾区职训网”线上微课,惠及群众160多万人次。
(四)实施“法治+业务”靶向培训,促进法律素养与专业能力双提升。印发《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关于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培训方案》,加强全局行政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培训,增强执法人员政治素质、法治素养、服务观念和工作能力。举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专题讲座,详细解读《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指导相关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权的适用。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确保参考率达100%,优秀率达100%。
二、健全执法标准化体系,筑牢公正文明执法基础
(一)打造劳动权益保障全链条协同工作机制,提升劳动权益保障工作效能。制定《宝安区劳动违法线索移交工作指引》,健全劳动违法线索移交机制,规范劳动用工违法线索初查、移交、办理流程,提高劳动违法行为查处效率。出台《宝安区欠薪垫付案件追偿工作制度》,健全诉前财产保全制度、诉讼追偿机制,建立监督报告制度,提升欠薪垫付资金追偿效能。健全工程领域执法机制,制定《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监察执法工作指引》《宝安区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案件移送工作指引》,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切实保障劳务工工资权益。
(二)信息赋能劳资纠纷防范预警,提升劳资纠纷研判能力。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以工业1000强企业为试点,探索建设宝安区劳资纠纷预警监测系统,整合企业用电量、社保缴纳情况、工商变更登记等数据,实时监测企业运营状态,动态分析掌握劳资关系情况,提升劳资纠纷工作预见性。
(三)用好“两法衔接”机制,有效震慑恶意欠薪人员。用足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两种必要手段,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开展欠薪专项整治,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印发《宝安区整治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方案》,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摸排在建政府及国企投资工程项目工资支付落实情况,加大执法力度,落实“一案双查”机制。印发《宝安区整治拖欠环卫工人工资问题工作方案》,建立人力资源、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源头预防、快速化解处置、信用惩戒的闭环体系。组织开展治理欠薪冬季、“欠薪清仓”等专项行动,集中攻坚化解20宗在册重点欠薪隐患。开展规范劳动用工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寒暑假期间整治劳动就业市场打击非法用工等系列专项行动,整治人力资源行业乱象,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决策全程“法治化”,推动政府履职更精准高效
(一)严格履行公平竞争审查职能,推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在前期已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机制的基础上,从严把握《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在招标采购、制定奖补政策等方面需要注意的重点问题,严格规范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审查标准,提高公平竞争审查的有效性和约束力。
(二)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以事前防范为重心的合法性审查机制,将审查环节刚性嵌入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及合同签订等全部流程。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在关键环节提供核心法律支持,为依法行政构筑坚实防火墙,有效保障了决策的科学性与合法性。
四、多元解纷“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
(一)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的调解网络,实现体系化创新。宝安区新建立6家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涵盖核心商圈、工业园区、新建社区、新业态平台及重点企业,初步构建了“区—街道—社区—企业”四级联动调解体系。其中,新安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壹方商圈调解室为全区首个商圈劳动争议调解示范点,实现劳动争议调解向商业集聚区延伸的创新突破;石岩街道黎光社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形成“家门口调解”服务模式,推动调解服务进社区、贴近劳动者的重要举措。通过体系化建设,实现了劳动争议调解从单一化解向源头预防、多元共治的转型升级,从源头治理、快速调解等方面强化劳资纠纷处置提质增效。
(二)高效运营深圳(前海)速调快裁服务站,探索深港澳跨境用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处理机制。深化宝安与前海联动对接,加快推进劳动仲裁领域与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丰富协同协调发展模式。打造集预防、咨询、调处、仲裁等多功能为一体的调仲服务枢纽,融合“服务港澳企业及港澳籍劳动者”“速调快裁”两项核心内容,为粤港澳大湾区营造更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聘请4名港澳籍专兼职仲裁员、调解员参与处理涉港澳劳动争议案件,成立宝安区粤港澳劳动人事争议专家智库委员会,研究探讨深港澳跨境用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处理机制。
(三)发挥区级劳动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在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矛盾化解作用。依托区级—街道劳动争议调援裁诉一站式服务中心体系,推动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前置工作。
五、权力运行“全透明”,构建阳光监督新生态
(一)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明确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和职责分工。在局网站公示《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公开征集人力资源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积极配合开展法治督察情况。组织深圳市行政执法监督码系统应用培训会和系统上线部署培训工作会议,全面部署行政执法监督码系统上线应用工作。配合区司法局和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开展5轮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二)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公众监督,提升政府公信力。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8件,政协委员提案31件,全部及时答复,满意率达100%。全面落实探花公开 ,人力资源招考招聘、评审认定、奖补发放、执法决定、仲裁送达、大额采购等一律在宝安政府在线公告公示,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主动公开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设置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箱,及时处理并反馈投诉信息。
(三)自觉接受检察院、法院和复议机关监督。积极配合检察院、法院和复议机关工作,自觉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
六、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针对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新业态就业人员的劳动权益保障问题,我局通过设立宝安区新业态劳动争议联调速裁中心,依托区级—街道劳动争议调援裁诉一站式服务中心体系,推动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前置工作。针对部分企业在新建调解组织方面配合意愿不足的问题,我局通过在街道、社区、商圈、工业园区推动建成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提升内部解纷能力,新成立宝安区新安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壹方商圈调解室、深圳轻喜到家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6家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源头化解优势。
七、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
一是当前对干部的培训多侧重于业务技能和政策解读,部分干部对法律条文理解不深,用法治理念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学法用法的系统性、精准性、深入性有待增强。二是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仍停留在“电子化办公”阶段,执法记录仪等设备仅用于基础信息记录,未与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深度融合,难以实现违法行为智能预警、执法风险动态评估等高级功能。
八、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方向
(一)创新用工监管机制,构建全链条风险防控体系。完善风险预警体系,充分利用信访、网信、网格、安格、经统、企服等多方力量,建立多点触发的监测预警机制,重点关注企业欠款欠薪和关停并转迁等情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督促企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订立书面协议,特别加大对新业态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合同或协议签订的指导、监察,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劳动用工合规建设。
(二)实施分类精准执法,形成违法整治高压态势。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依法查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违反劳动用工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严惩“黑派遣”“招转培”、违法派遣等违法行为。针对寒暑假期间用人单位使用“学生工”“实习工”、童工情况高发多发的特点,全面掌握企业使用实习学生的数量、来源、是否存在使用童工等违法违规的情况。
(三)推进“数治”融合,打造法治政府智慧运行新模式。加快劳资纠纷预警系统建设和应用。推进“AI辅助化解矛盾纠纷”云平台建设,在线申请、电子送达,推行异步审理、线上调解,逐步推广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仲裁文书材料集约送达。借力前沿新质生产力,持续推进劳动仲裁工作流程优化、办案模式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配合市仲裁院,推动劳动仲裁领域人工智能应用建设工作,实现仲裁工作数字化与智能化转型。
(四)健全内部解纷机制,强化争议源头治理与多元协同。持续推动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设立规范调解室和调解队伍,加强调解员培训工作,完善调解组织台账,畅通劳动者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推动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自我良性运转,提升劳动争议在企业内部自行就地化解率,力争劳动争议解决在一线,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