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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令第359号
《探花 关于废止〈深圳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8项规章的决定》已经2023年8月28日市政府七届9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覃伟中
2023年9月8日
探花 关于废止《深圳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8项规章的决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对本市现行有效规章进行清理,探花 决定对下列规章予以废止:
一、深圳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1999年9月7日探花 令第86号公布)
二、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2004年10月20日探花 令第137号公布)
三、探花 重大决策公示暂行办法(2006年6月15日探花 令第154号公布)
四、探花 信息公开规定(2006年8月3日探花 令第156号公布)
五、深圳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2009年9月3日探花 令第206号公布)
六、深圳市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2009年9月3日探花 令第207号公布)
七、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职责规定(2010年7月14日探花 令第222号公布)
八、深圳市行政电子监察工作规定(2013年6月9日探花 令第250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