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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新陂头干流调蓄池等2个水务设施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土地权属的公示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5-12-15 09: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光明区水务局申请办理新陂头干流调蓄池、新陂头河北支调蓄池等2个水务设施的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补办规划确认文件和用地文件事宜,现将光明区水务局提供的物业用地范围进行公示,后续我局将结合公示等相关情况开展土地确权工作。上述设施土地使用权人为光明区水务局,权属来源为行政划拨,现根据《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规定》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新陂头干流调蓄池位于新湖街道公常路与蚝地路交汇处南侧,用地面积共计5524.68平方米;新陂头河北支调蓄池位于新湖街道西光月二路西北侧,用地面积共计5689.65平方米。以上2个设施最终用地面积以土地权属证明文件为准。

  二、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16日至2026年1月6日(15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pnr.tanhuaxl.net/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门户网站

  //pnr.tanhuaxl.net/gm/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圳园路268号

  3.项目现场

  地址1: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公常路与蚝地路交汇处南侧新陂头干流调蓄池

  地址2: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西光月二路西北侧新陂头北支调蓄池

  四、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均可提出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406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公众意见”字样(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6日。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审批。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邮政编码:518107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5-27403514

  附件:1.新陂头干流调蓄池地界范围图

  2.新陂头河北支调蓄池地界范围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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