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天安云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链云广场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该项目位于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东侧、坂李大道南侧,用地单位于2023年报建并于2025年1月20日取得变更后的建字第4403072023GG0155351(改1)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本次申请修改内容涉及已批总平面图相关内容调整(详见云线圈注部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修改内容
(一)增加坂云路的地下非公共车行通道表达,临骏业路一侧地下室退线调整;裙房外轮廓局部调整、北侧大台阶轮廓调整、屋面冷却塔范围调整;一栋一单元屋面排烟管范围调整;地面自行车停车位布局调整;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修改,工规指标同步调整。
(二)图纸日期、版次调整。
二、公示日期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24日)。
三、公示渠道
(一)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2.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东侧、坂李大道南侧
(二)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pnr.tanhuaxl.net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门户网站
网址://pnr.tanhuaxl.net/lg/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建筑设计科1105室,张工;联系电话:0755-28918619;并在信封上注明“链云广场项目”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标题请按“链云广场项目公示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24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研究和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1.修改前总平面图
2.修改后总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