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负责落实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政策,各区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区新引进本、硕学历人才入户补贴政策。
1.对于新引进博士人才,补贴标准为10万元/人,补贴分两次审核发放,首次发放金额为补贴标准的30%,续发金额为补贴标准的70%。新引进博士人才所在单位提交生活补贴申请后,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审核,于审核通过的次月在本部门网站集中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生活补贴款拨付至申请人所在单位的银行账户。所在单位应当在收到补贴资金之日起30日内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注:①.补贴审核通过的次月在本部门网站集中公示5个工作日。
②.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对经数据比对仍无法核实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可采取书面核查、现场核查、申请人补充材料等方式进一步核实,核实时间不得超过60个工作日,且不计入审核工作时限。
2.对于本硕人才,因各区出台了不同的政策和标准,可通过“i深圳App-青年人才专区-生活服务-新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入户补贴”查看补贴申报要求或咨询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在辖区人力资源局。相关咨询电话如下:
福田区咨询电话:0755-83456543
罗湖区咨询电话:0755-25438390
盐田区咨询电话:0755-25351655
南山区咨询电话:0755-86218169
宝安区咨询电话:0755-36654321
龙岗区咨询电话:0755-28943908
龙华区咨询电话:0755-23336492;0755-23336194
坪山区咨询电话:0755-28398726
光明区咨询电话: 0755-88211317;0755-88211667;0755-21389050。
大鹏新区咨询电话:0755-88158769
深汕特别合作区咨询电话:0755-22100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