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负责落实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10万元/人;各区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区新引进本、硕学历人才入户补贴政策。
1.对于新引进博士人才,应当在引进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搜索“深圳市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服务事项,填报个人信息,作出书面承诺,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的信息进行审核并作出书面承诺后,在新引进博士人才引进之日起12个月内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交补贴申请。
2.对于本硕人才,因各区出台了不同的政策和标准,可通过“i深圳App-青年人才专区-生活服务-新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入户补贴”查看补贴申报要求或咨询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在辖区人力资源局。相关咨询电话如下:
福田区咨询电话:0755-83456543
罗湖区咨询电话:0755-25438390
盐田区咨询电话:0755-25351655
南山区咨询电话:0755-86218169
宝安区咨询电话:0755-36654321
龙岗区咨询电话:0755-28943908
龙华区咨询电话:0755-23336492;0755-23336194
坪山区咨询电话:0755-28398726
光明区咨询电话: 0755-88211317;0755-88211667;0755-21389050。
大鹏新区咨询电话:0755-88158769
深汕特别合作区咨询电话:0755-22100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