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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站留(来)深博士后生活补助的申请条件和资助标准是什么? 如何申请?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1-07 09:29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答:博士后人员期满出站后6个月内留(来)深全职工作且与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给予每人36万元出站留(来)深生活补助;对于全球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高校从事博士后研究不少于2年、博士后研究结束3年内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境外博士后,来深全职工作,且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给予每人36万元出站来深生活补助。系统申报指南及有关事项通知详见://hrss.tanhuaxl.net/ztfw/bsh/tzgsd/content/post_119705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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