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龙华大队来文申请办理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龙华大队观澜中队营房的土地权属证明文件。根据《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规定》(深府规〔2025〕2号)的规定,经初审,该地块位于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观澜大道109号,用地面积为8235.6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龙华大队,权属来源为协议出让,建筑物拟命名为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龙华大队观澜中队营房。现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12日)。
二、公示渠道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pnr.tanhuaxl.net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门户网站
网址://pnr.tanhuaxl.net/lh/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龙华大队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东环二路459号
2.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龙华大队观澜中队营房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观澜大道109号
三、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均可提出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形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意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芳
联系电话:0755-23335741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壹点规划馆
特此公示。
附件:地界范围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