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决策部署中针对建筑废弃物处置监管问题的整改要求,确保“每一吨建筑废弃物去向有迹可循”,2026年1月15日,罗湖区建设工程监管和住房保障中心主任李小斌同志主持召开建筑废弃物处置监督管理专题工作会议。区建住中心分管领导,区住房建设局相关业务科室、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全体监督员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播放了中央环保督察相关通报视频,传达了有关文件要求,听取辖区建筑废弃物处置情况的汇报,并对辖区建筑废弃物处置监管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强调,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保持严厉态势。坚决打击未办理排放核准却排放建筑废弃物、使用未经交通运输部门核准的车辆运输建筑废弃物、去往未经备案的市内消纳场所、去往未经四方登记的市外消纳场所、未签认电子联单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使用非法车辆运输、非法倾倒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措施,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取缔一起。二是要厘清工作重点,确保行动到位。首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要求,全面梳理建筑废弃物处置监管重点内容,确保工作标准一致、处罚标准一致;其次对照标准落实全覆盖排查,层层压实监管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三是要加强工作联动,提高调度效率。由局业务科室负责政策制定和核准事项办理,建住中心各监督部负责具体执行和政策落实,各部门间要及时对接、相互配合、定期调度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缩短与上级督察整改标准的差距,平稳迎接过渡中央环保督察等上级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