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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 信息提供日期:2026-01-19 11:5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25年以来,深圳市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新时期消防监管执法体系,不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开展执法工作,在改进执法方式方法、严格执法监督、加强消防突发事件预防处置等方面采取务实举措,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牵引推动做实做细各方面火灾防控、灭火救援工作,维护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大队消防领域法治政府建设

  大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度学习计划并作为核心内容,先后7次召开党委会开展专题学习。大队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先后讲授法纪党课3次,带队开展法纪参观见学2次,举办“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组织全体领导干部参加学习强国、干部培训网络学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带头学法、讲法、用法。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对消防领域系统整治、街道消防履职事项清单编制、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立法调研、规范性文件延期等重点法治工作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协调,推动区级消防执法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的优化,着力打造清正廉洁、作风优良、服务为民的区级消防执法队伍,构建依法治理、规范高效、公正公开的消防监督管理体系。

  二、2025年法治建设及主要成效

  (一)健全消防监管执法制度机制。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指派消防监督检查人员,每月定期向社会公开消防监督抽查计划及检查结果。二是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出台《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专项行动方案》,通过“问题查改、能力提升、责任压实、机制完善”四大举措,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切实防范“过度执法”“随意执法”“任性执法”等问题,推动执法行为更加精准、规范、高效。三是根据上级部署宣贯落实便民利企八项措施,规范涉企执法行为,落实消防违法行为裁量规定和“减免责清单”。2025年度涉企“首违不罚”“从轻”共38宗案件,合计减免23.47万元。

  (二)加强消防监督执法能力建设。一是加强人员配备,宣贯落实《宝安区消防监督管理新机制构建方案》《关于明确做好消防监督管理新机制相关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推动调配执法人员81人,配备消防监督技术检查员(消防专干)106人、辅助执法人员191人;二是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先后组织街道消安办、消防救援所人员开展消防监督执法集中业务培训16场;发动挂点监督员深入各街道、各消防救援所开展帮带执法,“手把手”指导监督执法业务工作;加强大队法核中心专业人员配备,强化执法工作专业指导和质量审核,快速提升基层各级队伍消防监管执法业务能力。2025年大队学法考试参考率、优秀率均达到100%。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开展执法。一是严格执法标准,大队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二是严格执法流程,严格落实《消防救援机构办理行政案件程序》,实行“全案件审核”、“案件全流程监控”,同时根据《消防执法质效工作履职量化标准》,倒逼责任落实,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2025年以来,大队共办理消防安检1980宗,开展监督检查10793次,行政处罚191宗,责令“三停”5宗,案件回访群众满意率99.04%。

  (四)创新消防监督执法方式方法。一是改进执法模式,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契机,以消除隐患为目标,采取“队站巡查指导—督促整改—复查—再督促—监督执法-政府挂牌督办”的方式,推动企业单位整改隐患、消除风险。2025年以来,以执法为牵引,大队开展“动态巡查”累计出动11.97万人次,检查社会单位9.03万家次,累计督改隐患13.5万余处,提请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30家、火灾高风险区域10个。二是配合区司法局使用涉企执法监督码,从传统的“封闭式、单向性”管理,转变为“开放式、互动式”的法治服务。

  (五)强化消防执法工作内外监督。一是加强执法业务廉政监督,在队伍内部设置24小时举报投诉热线;日常加强与区人大、纪委监委、应急、公安、住建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健全执法监督联动机制;建立执法案件电话回访和案卷核查制度,聘请24名社会廉政监督员,并在区行政服务大厅消防窗口公示监督信息,对全区消防人员遵纪守法、文明执法、廉洁行政、办事效率、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工作落实等情况进行社会监督;二是加强警示教育,每月组织全队伍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组织到深圳监狱、区人民法院开展警示教育,主动协调区委政法委将执法人员、辅助执法人员纳入全区基层治理队伍法纪宣讲暨警示教育轮训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三是推动执法信息公开,运用政府公共信息信用平台实行执法信息公开化,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2025年以来,累计录入信用案件3542宗。

  (七)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为激发和调动志愿消防队伍发现和处理初起火灾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志愿消防队伍在消防救援中的积极作用, 确保宝安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宝安实际,2022年,深圳市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制定出台了《宝安区志愿消防队灭火救援奖励暂行办法》(宝消规〔2022〕1 号,以下简称《奖励暂行办法》)。《奖励暂行办法》于2025年5月31日到期,根据工作实际,深圳市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程序对《奖励暂行办法》予以延期1年。

  三、存在问题

  大队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还需进一步增强。对此,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精准发力、重点攻坚,通过扎实的举措补齐短板、推动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提升法治工作水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系统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消防领域法治建设。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培训,努力增强全区消防救援人员法治意识和守法用法能力,进一步提高依法工作水平。

  (二)着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工作实际,针对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精心谋划和安排部署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加大执法质量自查自纠,从执法程序是否规范,执法制度是否落实以及执法档案制作、执法真实性、执法记录仪使用等方面加强自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执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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